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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务外包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25-03-18 12:48来源: 作者:admin 点击: 31 次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项目概况 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获取招标文件,天津劳务外包并于2025年04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项目概况

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获取招标文件,天津劳务外包并于2025年04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5-193  
2、项目名称: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最高限价:30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E4109005080D04029001001   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3000000   30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劳务派遣服务采购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规定及采购人要求
4、服务期限:2年
5、包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包
6、服务地点: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7、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分包
 
6、合同履行期限:2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六条”、财库〔2020〕46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濮财购〔2023〕17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的规定,给予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投标人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投标人,可持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为法人的,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为其它组织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濮财购【2022】9号文规定提供濮阳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项目开标后资格审查时,采购人通过互联网对投标人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负责保留查询信息)。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3月18日 至 2025年04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1至23:0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  
3.方式: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04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04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濮阳市华龙区开州街道开德中街  
联系人:李兴国  
联系方式:156039332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屹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冬青街12号  
联系人:魏营帅  
联系方式:133438463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兴国  
联系方式:15603933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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