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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调查,聚焦新业态打工人权益保障

时间:2024-11-26 19:44来源: 作者:admin 点击: 91 次
▲《辽宁日报》2024年5月28日第8版 劳动主体多样化,参与过程弹性化,用工关系线上化,部分新业态劳动者面临职业“痛点”—— 保障新业态从业者权益 辽宁在行动

▲《辽宁日报》2024年5月28日第8版

劳动主体多样化,天津劳务外包参与过程弹性化,用工关系线上化,部分新业态劳动者面临职业“痛点”——

保障新业态从业者权益

辽宁在行动

引子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进步和大众消费升级,去雇主化、平台化的新业态近年来发展迅猛,成为吸纳就业的新“蓝海”。去年,我省有关部门对新业态劳动者进行了专项调研,调研结果显示,我省新业态从业人员主要分布在网约配送、网约车行业,其中仅网约配送员就达12万多人。

▲新业态的兴起,有效缓解了社会就业压力。图为顺丰快递员正在分拣当日快件。 (卢立业 摄)

劳动主体多样化,劳动参与过程弹性化,劳动关系线上化,新业态的特有属性虽为劳动者就业提供了便利,但同时也埋下了劳动者权益保障的隐患。一方面,目前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覆盖都是以建立劳动关系为前提,而新业态从业人员流动性大,甚至一名劳动者灵活就业于多个平台,极少签订长期稳定的劳动合同;另一方面,虽然我省已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了养老保险参保渠道,但面对较高的缴费比例、缴费基数和不稳定的工作状态及收入,新业态劳动者参保意愿并不强烈。

▲直播带货吸纳了大量灵活就业人员。(受访单位供图)

新就业形态用工所呈现的诸多新特征、新形式,对劳动者权益保护工作提出了新挑战,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不足的问题已成为新业态成长进程中的痛点,正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为此,人社部等八部委出台了《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辽宁省也制定了《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若干措施》,相关部门和一些新业态企业也从制度上、举措上屡有“破冰”之举,助力新业态健康发展。

▲奔波忙碌的外卖小哥。 (卢立业 摄)

创新制度填空白

从维权难到“一站办”

与传统用工模式相比,快递小哥、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新业态劳动者具有无固定时间、无固定场所、无固定收入的“三无”特点,因此他们的保障不足问题日益凸显。

今年22岁的小陈在沈阳市某配送站做外卖骑手。“工作两年多了,每天考虑的就是准时率、接单量,干一单领一单钱。”小陈向记者道出了自己的担忧,“没签劳动合同,也不交社保,心里一点职业安全感也没有。”

采访中记者发现,新业态劳动者中极少数是直接与平台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更多是以劳务派遣模式外包给第三方公司,或与承包片区业务的个体工商户签订劳务合同或协议,还有的直接在平台APP注册即可跑单。

该群体的合同有多复杂?面对记者的疑问,沈阳市皇姑区劳动争议仲裁院院长张冰解答道,“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一字之差,却有天壤之别。劳动合同受劳动法约束,而劳务合同的双方更像合作关系,对企业的依附性小,劳动者没有对应的福利和保障。过去,人社部门处理劳动争议关键看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而新业态这种灵活用工形式很难确认劳动关系,出现争议只能到法院起诉,从立案、审理、判决再到执行,至少需要耗费6个月至1年时间。

劳动关系无法直接认定,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就难以得到根本性落实,破解这一困境,还需在源头治理上进行制度创新。

2022年5月16日,沈阳市皇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皇姑区人民法院联手,成立全国首家新业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中心,在全国开创了一站受理、多元调处、裁审衔接、立审执全链条贯通的先河,率先破解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投诉无门和维权时间长、成本高的难题,填补了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领域的空白。

在采访中,说起权益保障中心,新业态从业者姚先生连连点赞,“满意!这里就是我们的‘娘家’,专为我们撑腰!”

2019年,姚先生入职沈阳某物流公司做快递员,2022年初由于公司突然降低快递派送费标准,他不予认可愤然离职,但还差4000余元派送费未结清。后经几次索要,公司始终以未签劳动合同为由拒付,让姚先生一度无计可施。在保障中心介入后,姚先生最终如愿拿到了派送费用。

走进设在沈阳市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的新业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中心,墙上张贴着的工作流程图让人一目了然。

“保障中心设有投诉接待、监察行政调解、工会人民调解、劳动仲裁、劳动争议巡回法庭、法律咨询援助等部门,实行调解、仲裁、诉讼多元化解处置,对于调解不成或不服仲裁裁决的案件,还可直接在中心设立的劳动争议巡回法庭进行立案,巡回法庭与区法院同步联网、一步到位,实现裁审无缝衔接。”张冰深有感触地说,“人社+法院+工会+司法”联合打出了一组保障“组合拳”,使新业态劳动者从过去投诉无门,变为投诉、受理、结案、拿到报酬全链条受保障,真正让劳动者走进“一扇门”,一站式解决“闹心事”。

▲法官走进电商企业,送司法服务上门。(受访单位供图)

据统计,自2022年5月运行至今,保障中心已受理案件212件,累计为新业态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289.8万元。

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年芳芳介绍,化解的案件中85%为调解和仲裁成功案件,在保障了新业态劳动者权益的同时,又节省了法律资源,与中心成立前一年相比,法院新业态劳动者案件量下降65.9%。

企业“试水”新路径

提升从业者职业安全感

在政府于制度层面上探索新业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的同时,一些新业态企业也在“试水”新路径、新方式,增加新业态从业者的职业安全感及企业发展的稳定性。

4月29日,滴滴网约车司机金萍来到滴滴出行沈阳分公司上了一份商业养老保障,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顺利进行了材料线上提交。金萍对这份商业养老保障很认可:“我每个月交多少钱,滴滴就补贴多少钱,真挺好。”

▲滴滴联合保险公司推出“滴滴司机专属商业养老保障”计划,保障员工权益。(受访单位供图)

2021年9月,滴滴联合保险公司推出“滴滴司机专属商业养老保障”计划,符合条件的司机每月可自愿按上月车费的1%(最高150元)缴纳个人养老保险,平台给予等额补贴。司机达到领取条件后,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记者从滴滴出行沈阳分公司了解到,滴滴司机专属商业养老保障计划中详细列明了缴费配比及模式、申请撤单、退出计划及退保规则、养老年金领取规则、月度补充方案及收益模式等实施细则,司机在手机上就可以办理缴费。截至2023年12月,“滴滴司机专属商业养老保障”计划已覆盖沈阳、北京、天津、石家庄、保定等全国60个城市,累计有67017人参与了保障计划。

在投入专项资金探索司机商业养老保障方案的基础上,滴滴还积极探索建立司机在意外伤害、医疗等方面的保障制度,形成了一整套的保障体系。

免费提供安全保障产品“关怀宝”,做好意外伤害保障。保障服务范围包括网约车司机在接单过程中的交通事故、车内冲突、意外伤害、财产损失、突发疾病五大类,参照国家和各省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为司机提供伤亡补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及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保障,并简化处理流程,提供先行垫付。目前,“关怀宝”每年覆盖超7000人次,赔付已超过2亿元。推出滴滴司机专属商业医疗保障项目,为司机提供百万医疗、住院津贴、意外保险等保障方案。符合条件的司机可在参保当月按照上月车费的3%(最高400元)获取当年度的平台补贴。2023年累计有147990人参与了该保障计划。

“网约车司机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偶尔会遇到乘客拒不支付车费、无故被取消订单、乘客污损车辆等情况。为避免司机受到损失,滴滴为满足条件的司机提供车费垫付、空驶补偿、超时等待、洗车费垫付等保障,费用全部由滴滴承担。”滴滴沈阳相关负责人介绍,仅这方面,平台去年就垫付及补偿近120亿元。

相比于滴滴这样的大型平台企业,新业态也集聚了大量的小微企业,他们没有能力为从业人员提供完善的保障,也缺乏权益保障的意识,当发生劳动纠纷时,也没有处理解决纠纷的能力。

每周二和周四,辽宁诚事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都会来到大连升运物流有限公司,在公司设立的基层劳动关系综合服务站“值班”,为劳动者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服务。

大连升运物流园入驻了近百家企业,涉及商贸物流、电商直播、仓储配送等领域,从业人员达500余人。为此,大连升运物流有限公司在物流园内设立了劳动关系综合服务站,由园区工会牵头,聘请专职律师入驻企业,为入驻物流园的企业和从业人员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辽宁诚事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龙涛已成为园区内众多企业的老熟人了,他说“一方面我们会指导入驻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合法合规的劳动合同,另一方面还会随时为前来咨询的企业和从业人员答疑解惑,发生劳动纠纷时为双方进行调解。”截至目前,常驻律师团队已经为园区企业和职工提供了200多次的劳动关系调解服务。

在律师的指导下,企业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意识逐步增强。园区内一家从事物流配送业务的企业招聘了多名摩托车骑手进行货品配送,虽然物流公司已为相关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但考虑到该公司相关工作人员的从业特殊性,在律师的建议下,公司负责人又为每名骑手额外购买了雇主责任险。

大连升运物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赛云涛介绍,目前园区内的物流公司对于从事受伤风险较高的物流配送从业人员普遍投保了雇主责任险,对于员工和企业都是一个比较好的风险防控手段和经济补偿方法,一旦从业人员发生意外伤害时,能有效得到赔偿,对双方的权益都有所保障。

保障关口再前移

合力撑起司法“保护伞”

新业态经济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离不开司法的保驾护航。如何运用法治力量,促进外卖平台等新业态高质量发展,保障新业态劳动者合法权益,是当下的一道社会治理难题,也为司法实践设立了前所未见的新课题。

在连日来的采访中,记者发现,面对实践之问,我省司法部门、人社部门积极作出回应,通过加强企业用工指导、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发出司法建议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把权益保障关口前移,切实为新业态劳动者撑起法治“保护伞”。

“全部是高品质面料!家人们绝对不用担心质量!今天拍今天立即发货!”近日,在鞍山市西柳电商产业园内,店主们正聚精会神地对着手机展示着各类产品,同时在直播间里,法官们也正专注地观察着他们的工作日常。原来,这是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商事合同审判团队和海城法院、铁东法院民事审判庭的法官们开展的一场实地调研。

“随着电商产业的快速发展,法院审理的涉网络直播劳动、演出合同纠纷案件数量、范围、种类及复杂程度也不断增加。我们组织法官走出法庭,走进电商企业、走进直播间,抓前端、治未病,将法院的‘司法建议’在纠纷进入诉讼程序之前精准送达,变‘化解矛盾’为‘提前预防’,切实给电商企业及主播们吃下一颗定心丸。”鞍山中院审管办主任吴甲如是说。

对此,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庭长程慧深有感触,“依法保障新业态劳动者合法权益,必须打好‘主动牌’,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

程慧介绍,为从源头上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沈阳中院积极组织搭建会商平台,走访调研新型用工平台等企业,发布新业态下劳动争议司法审判白皮书,安排资深法官深入基层法院进行类案指导,切实把引导平台经济健康发展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统一起来。“组合拳”打下来,基层法院普遍反映涉新业态劳动争议案件上诉率大幅降低,诉源治理的积极效果已逐步显现。

去年,受最高人民检察院委托,辽宁省检察院负责“外卖骑手权益保护与算法监督”的专题调研,旨在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优势,推动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在采访中,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王人禾向记者讲述了自己在这场专题调研中的切身感受。

为了精准掌握一手情况,王人禾采取了“体验式调查”——注册成为一名外卖骑手。“紧张!”王人禾介绍,“接单之后,系统就开始倒计时,还剩几分钟即将超时,系统会再次提醒。” 尽管王人禾觉得自己的“体验”只是“浅尝辄止”,但依旧能反映出平台在规则设定、骑手权益保障方面的一些问题,如劳动强度大、用工主体模糊等,他与团队用了一年时间对124名不同年龄段的外卖骑手进行了系统访谈并形成了报告。

“我们所做的调研就是为最高检办案提供依据。”令王人禾感到欣喜的是,“快递小哥”“外卖骑手”都写进了今年两高报告。最高法报告提到,“加强劳动权益保障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保护”。最高检报告中点名一起由最高检直接立案办理的外卖骑手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案。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还部署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其中,进一步加强劳动者特别是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是11项行动重点之一。

无独有偶,去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也联合辽宁大学法学院开展了专项课题研究,主要针对网约车司机、网约配送员、网络营销师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情况开展调研,调研范围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保险情况、职业培训,为进一步提升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水平收集了第一手资料。

今年2月,人社部办公厅正式印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休息和劳动报酬权益保障指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规则公示指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服务指南》,“两指引一指南”在科学确定工作量、协商制定报酬规则、引导平台企业依法制定算法规则、建立企业内部劳动纠纷化解机制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处长张健表示,印发“两指引一指南”对于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积极落实“两指引一指南”的相关要求,今年将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权益保障指引、招聘培训服务、用工“法治体检”、优化政策服务四大专项行动,着力构建协同治理新格局,扎实做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

观与思

用工主体当唱“主角”

新业态经济的高歌猛进,让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越发显露,也越受社会关注。政府相关部门在积极研究政策、创新办法,促进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更加规范化的同时,也要引导更多的新业态用工主体不作“壁上观”,上台“当主角”,成为劳动者权益保障的主体。

新业态用工主体和劳动者的利益关系看似对立,实则统一。劳动关系不规范的情况下,一旦发生劳动者权益纠纷就是“双刃剑”,不仅会损害劳动者的利益,同样新业态用工主体也需随之付出时间、精力、财力等,解决不当,企业经营不仅会受损,社会形象也可能因此“塌方”,从而影响企业发展。因此,加强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对于新业态用工主体而言,并不是多此一举,而是必然之举。

一方面,新业态用工主体要积极主动地将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纳入企业经营发展战略,基于企业经营特点和发展需求创新、创立各项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保障措施,让新业态劳动者更有归属感、安全感;另一方面,政府有关部门在加强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监察的同时,也要加强对新业态用工主体的服务指导,通过召开座谈会、组织现场学习等方式提高用工主体的自身“本领”,借助行业协会、企业联盟等力量,推动同一行业在劳动者权益保障方面形成共谋、达成共识。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不再是一家一企的“独角戏”,而是政府、司法、行业、企业、劳动者共同演绎的“大合唱”。

原标题:《辽宁日报(整版)| 这篇调查,聚焦新业态打工人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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