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党务工作力量,天津劳务外包确保党建工作有序、高效开展,经党工委、管委会同意,面向社会补充招聘1名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面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党群工作部党务工作岗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特别的可到40周岁),男女不限;哲学、法学、政治学、文学、管理学等相关专业;熟悉机关党建工作或相关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熟悉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能力。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和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时间:2025年5月12日至14日,每天09:00—17:00; 地点:昆明市官渡区大板桥街道新320国道5088号,昆明综合保税区服务中心8层818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电话通知本人并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1.面试方式:采用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等。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综保公司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派遣到昆明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工作。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五、薪酬待遇 (一)试用期 试用期为3200元/月(不含“五险一金”),“五险一金”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转正后 转正后为4000元/人/月(不含“五险一金”),可享受工会权益,根据年度工作表现和绩效考核情况发放绩效工资。 六、其他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接受驻区纪检监察工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的报名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监督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871—63962257(昆明综保区党群工作部) 监督电话:0871—63345768(昆明综保区纪检监察工委) 原标题:昆明综合保税区关于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的公告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