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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续订程序规范
为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劳务外包保障劳动合同依法履行,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双方 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广州市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现就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续订的相关程序规范如下:
一、劳动合同变更程序
1 .符合《广州市劳动合同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十八条规定条件的,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2 .当事人要求变更劳动合同,应当填写《变更劳动合同通知书》(附件一),并及 时送交对方,由对方当事人在《通知回执》上签收;
3 .被通知方接到《通知书》后,应在七日内就是否同意变更劳动合同书面答复通知 方。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按对方的要求变更劳动合同;
4 .双方同意变更劳动合同的应及时就变更的条件和内容进行协商;经协商达到一致 意见的,应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附件二);一方当事人不同意变更劳动合同 或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的,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但符合《规 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