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民二庭:赴企业开展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在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期间,劳务外包市中院民二庭主要负责人应邀参加江苏移动“群英说法”大讲堂活动。 法官以《民法典的新变化与重点条文解读》为题,结合具体案例,为大家进行民法典知识宣讲。此次宣讲以视频形式面向全省移动公司广大员工,受到广泛好评。 (陈新宇) 市中院环资庭:以案释法进乡村 5月29日,市中院环资庭走进步凤镇袁坎村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 ‘以案释法’进乡村”活动。 考虑土地类纠纷案件在基层易发多发,该庭采用“巡回审判+现场答疑”的方式,通过巡回审理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为当事人及到场群众现场定分止争、答疑解惑,帮助群众深化对《民法典》的理解,引导群众不断提升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律意识。 庭审结束后,干警现场发放《以案释法·漫画民法典》普法读物,并认真听取群众代表对案件的意见。同时,承办法官还结合具体案件,就普遍存在的土地类涉诉风险点进行精准提示,解读相关法律规定,并与现场人员进行互动交流。 旁听群众纷纷表示,零距离感受法院庭审的普法形式,针对性强、效果好。通过这次活动,对《民法典》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对法律有了更多的尊重,希望法院多开展这样生动的普法活动。 (宋娜拉) 建湖法院:善意执行 暖企发展 近日,建湖法院采用“活查封”方式,妥善执结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案件,既维护了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又保障了被执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原告盐城某运输公司诉被告建湖某运输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后,被告迟迟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企业进行调查,发现该企业前期因疫情影响,经营效益不佳,现已恢复订单生产,有一定发展前景,如若直接查封将导致企业陷入停摆状态。为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增强“造血功能”,执行法官多次约谈双方当事人,“情”“理”“法”多管齐下,耐心细致与当事人沟通交流,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和解意见,申请人同意暂不处置变卖生产设备,并约定部分产品质押给申请执行人,允许被执行企业继续使用设备生产经营,以尽快兑现申请人合法权益。至此,该起案件顺利执结。 (严杨 魏丽娟) 东台法院:赴农场开展专题普法 为提升农场依法管理水平和农场职工法律意识,近日,东台法院民一庭法官应邀至弶港农场开展普法专题培训活动。农场管理人员及职工 50 余人参加培训。 讲座中,法官以《与法同行促发展,防患未然保稳定》为题,将《民法典》《劳动合同法》及建设工程案件司法解释等与农场生产经营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融进课堂,并通过以案说法、通俗易懂的方式,为农场职工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讲座结束后,弶港农场有关同志表示,讲座内容翔实,贴近农场实际,进一步提升了全场职工的法治素养,也为农场防范化解法律风险、及时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了很大帮助。 (杨礼红) 原标题:《【盐法新闻】市中院民二庭:赴企业开展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环资庭:以案释法进乡村;建湖法院:善意执行 暖企发展》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