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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年食堂劳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5-05-29 08:35来源: 作者:admin 点击: 19 次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2025年-2027年食堂劳务外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天津劳务外包并于 2025年06月17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PZ202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2025年-2027年食堂劳务外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天津劳务外包并于 2025年06月17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PZ2025-100

项目名称: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2025年-2027年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218,881.12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2025年-2027年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218,881.12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2(年)   详见采购文件   2,218,881.12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为2年(2025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首次签订服务期为一年的采购合同,第一个服务年度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符合要求的,采购人和中标人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具体格式详见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具体格式详见附件)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具体格式详见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具体格式详见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按照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标准为2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2025年-2027年食堂劳务外包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中不存在近三年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因网站原因导致无法查询信用信息的,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须提供《投标函》,格式须按照本项目附件《投标函》格式提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5月26日 2025年06月0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6月17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投标文件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系统中提交

开标地点:投标文件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系统中提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地  址: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金铭东路578号

联系方式:0756-72668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会处)

联系方式:0756-25500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万春

电  话:0756-2550023

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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