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建筑公司将工程项目分包给劳务公司,劳务外包不认机械操作手为自家员工;有的运输公司把车辆承包给司机个人,“人随车走”,试图把劳动关系“撇”出去……当前,一些企业试图通过外包、分包等复杂手段,淡化甚至模糊劳动关系,以此规避用工责任。 企业将业务外包,可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是降本增效的重要手段。然而,企业若试图通过种种套路规避用工责任,就逾越了法律底线,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不能仅凭劳动合同名称或形式上的安排,就否定与劳动者之间的实际劳动关系。判断劳动关系的存在,关键在于双方是否存在人身从属性、经济从属性以及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等实质性要素。有的企业试图通过“换马甲”的方式躲避法律责任,显然行不通。从一些劳动争议案件不难看出,企业通过业务外包等手段规避劳动关系,与第三方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法院依然认定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判决企业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二倍工资差额。 业务外包不等同于责任外包。企业在享受外包带来的便利和效益时,应当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企业作为用工主体,理应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不是通过层层转包、模糊劳动关系等手段来逃避责任。 劳动者面对企业的套路和甩锅行为,应保持警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劳动者可拒绝签订用人单位提供的所谓“合伙协议”,并要求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明确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事项。同时,也要注意保留与工作相关的材料,以便在发生劳动争议时拿出证据。 此外,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企业用工行为的监督和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并纠正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试图通过外包等手段规避用工责任的企业,应依法处理。同时,还应加强对劳动者的法律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业务外包是企业发展的常态选择,但责任不能随之甩锅。企业应依法用工、诚信经营,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劳动者也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勇于维权。只有这样,才能在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 |